根據(jù)工作需要,參照《慶城縣機關事業(yè)單位補充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縣委辦發(fā)〔2013〕63號)有關規(guī)定,經縣委同意,現(xiàn)就慶城縣紀委監(jiān)委面向全縣公開選調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及人數(shù)
慶城縣紀委監(jiān)委派駐機構公開選調四級主任科員及以下公務員2名。
二、選調范圍
慶城縣縣直、鄉(xiāng)鎮(zhèn)機關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中已進行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登記,在編在崗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三、選調條件
1.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
2.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3.具有良好的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5.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6.四級主任科員及以下職級,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計算時間截至2024年1月,現(xiàn)任職務職級以報名前的任職為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新錄用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在鄉(xiāng)鎮(zhèn)機關工作未滿5年的(含試用期);
6.按照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以及選調生到村任職未滿服務年限或者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7.尚在試用期內的;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
堅持公開、公正、競爭、擇優(yōu)原則,按照以下程序組織進行:
(一)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1月17日(星期三)至1月19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報名地點:報考人員攜帶報名所需材料到慶城縣紀委監(jiān)委機關辦公區(qū)209室進行現(xiàn)場報名。
3.報名所需資料:
(1)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2)市、縣組織、人社部門錄用文件復印件(組織人事部門蓋章);
(3)經所在單位審核把關、加注意見的《慶城縣直機關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一式兩份。
(4)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及近3年年度考核結果證明。
(5)干部人事檔案專審表復印件1份(加蓋組織公章)
(6)近期二寸免冠紅底證件照片5張及電子版。
(二)資格審查
分為初審和復審。初審由選調單位對報考人員提交的資料現(xiàn)場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審核人員在《慶城縣直機關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上簽字確認;復審按干部管理權限由縣委組織部負責。對資格審查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及時反饋報考人員。
選調職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shù)與計劃選調人數(shù)之比不低于3:1。資格復審結束后,如應試人數(shù)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經縣直機關單位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同意,核減或取消該職位選調計劃,允許該職位報名人員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通過資格復審的報名人員,隨時關注慶城縣綜合門戶網站、甘肅黨建慶城縣平臺或等候電話通知領取《筆試準考證》。
(三)測試
1.筆試。筆試采取閉卷形式進行,由縣委組織部和選調單位負責組織實施,實行百分制,時間為150分鐘。時間、地點由選調單位另行通知,成績在慶城縣綜合門戶網站、甘肅黨建慶城縣平臺上公布。
2.面試。每個選調職位面試人數(shù)與計劃選調人數(shù)比例為3:1,達不到比例的,經縣直機關單位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可按有關規(guī)定降低比例,但最低不低于2:1。面試由縣委組織部和選調單位組織,實行百分制,參加面試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書》。面試結束后,現(xiàn)場統(tǒng)計并公布成績。
測試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四)考察
采取差額考察的辦法。根據(jù)考察對象測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考察人員與選調計劃2: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考察由選調單位負責,主要考察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現(xiàn)實表現(xiàn),突出政治素質考察,加強作風和廉政情況考察、注重崗位適應性考察??疾觳扇€別談話、與考察對象面談、政治素質測評、干部職工滿意度測評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學習工作經歷、考核、獎懲、家庭成員和重要社會關系、個人征信等情況??疾旖M根據(jù)考察情況量化評分,其中政治素質20%、工作實績30%、工作能力20%、工作作風20%、干部職工評價10%。政治素質和廉潔方面有問題的“一票否決”。
綜合成績=測試成績×60%+考察評分×40%。
(五)資格復審
由縣委組織部負責,通過審核人事檔案、核實“三齡兩歷一身份”、征求紀委、公檢法、信訪、金融辦等部門意見,并掌握是否存在回避等影響選調的情形。
考察和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選調資格,由選調單位向考察對象所在單位及本人反饋,并依次遞補。
(六)人選確定
選調單位根據(jù)綜合成績和資格復審情況,集體研究確定擬選調人員,報縣委組織部審核后,提交縣直機關單位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七)體檢
體檢由選調單位組織在縣人民醫(yī)院或縣岐伯中醫(yī)醫(yī)院進行,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的按該職位考察順序遞補并安排體檢,遞補只進行一次。
(八)公示
擬選調人員確定后,在慶城縣綜合門戶網站、甘肅黨建慶城縣平臺公示5個工作日。對公示中有問題反映,經調查核實,不符合選調條件的,取消選調資格。
(九)調動
公示期滿無影響選調問題的,由縣委組織部辦理調動手續(xù)。
五、其他事項
1.本次選調工作由慶城縣紀委監(jiān)委黨風政風監(jiān)督室全程監(jiān)督;
2.未盡事宜按照《慶城縣機關事業(yè)單位補充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縣委辦發(fā)〔2013〕63號)的規(guī)定,由縣紀委監(jiān)委公開選調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3.咨詢電話:0934--3222644
附件:
中共慶城縣紀委
中共慶城縣委組織部
慶城縣監(jiān)察委員會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