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現面向全國公開招聘幼教專職督學若干名,人員性質為二類事業(yè)單位公辦幼兒園非在編合同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我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2.熟悉學前教育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國家教育方針、政策,具有相應的專業(yè)知識和業(yè)務能力,熱愛教育督導工作,熟悉教育督導業(yè)務,能夠深入幼兒園開展教育督導、評估驗收、質量監(jiān)測和業(yè)務指導工作;
3.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表達能力,較強的工作實踐能力和信息技術能力,文字功底扎實;
4.持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具有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yè)方向為教育相關專業(yè),學前教育專業(yè)優(yōu)先;
5.從事學前教育管理或學前教育研究工作5年及以上,且應具有3年及以上幼兒園工作經歷,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學歷的,工作年限可適當放寬;
6.年齡45周歲以下(1977年7月20日以后出生),具有專、兼職督學工作經歷的,年齡可適當放寬。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接受報考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他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3.失信懲戒對象;
4.近兩年內,在廣東省公務員、事業(yè)單位招錄(聘)考試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5.未完成教學大綱規(guī)定學習內容的結業(yè)生、肄業(yè)生;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以及其他不適合從事督學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方法:網上報名
報名網址:***s://zp.baoan.edu.**/xq/app
報名二維碼:
2.報名時間:2023年7月20日-7月30日
3.報名材料:
(1)寶安區(qū)教育局幼教專職督學應聘報名表(網上報名后,下載簡略報名表,打印并簽名);
(2)個人身份證;
(3)畢業(yè)證;
(4)學歷驗證證明(可登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chsi.***.**)進行在線驗證,有效期選擇24個月或以上);
(5)幼兒園教師資格證;
(6)工作經歷證明(參考模板見附件1)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7)其他相關佐證材料(學前教育業(yè)績成果,公開發(fā)表的文章、論文或區(qū)級以上部門征文獲獎等);
(8)承諾書(模板見附件2)。
(二)資格初審
資格審查采取線上審查的模式,擇優(yōu)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三)面試
1.時間、地點、形式等另行通知;
2.面試成績統(tǒng)一設置合格線,合格線為60分,合格線以上人員依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擇優(yōu)確定體檢人選。
(四)資格復審及體檢
1.資格復審需提供資格審查材料的原件,(1)(6)(8)收原件,(2)(3)(4)(5)(7)驗原件收復印件;
2.體檢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自理。
(五)考察
體檢結束后,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考察人選。考察內容為德、能、勤、績、廉以及適應所報考崗位的相關情況。
(六)公示
考察結束后,在“寶安政府在線”公示擬聘人員名單。
(七)聘用
擬聘人員經公示,沒有投訴、經查投訴不實或投訴屬實但不影響聘用,且不違反國家、省、市事業(yè)單位招聘有關文件關于聘用、回避等相關規(guī)定的,并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到相關學區(qū)教育辦工作,由對應的寶安區(qū)學前教育創(chuàng)優(yōu)聯盟牽頭園辦理聘用手續(xù),享受副園長待遇,不服從安排者不予聘用。
四、有關說明
(一)根據《勞動合同法》等規(guī)定簽訂聘用合同,崗位人員性質為非在編合同人員,崗位設置試用期,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繼續(xù)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試用期內發(fā)現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二)招聘相關資格時間的計算,截至2023年7月20日。
本公告由深圳市寶安區(qū)教育局負責解釋。
寶安教育局咨詢電話:0755-23359930,2778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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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寶安區(qū)教育局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