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國家、省、市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2023年度鄭州市教育局直屬學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及《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文件精神,牢固樹立新發(fā)展理念,堅持黨的教育方針,遵循教育規(guī)律和教師成長發(fā)展規(guī)律,重視思想政治素質和業(yè)務能力,公開招聘樂教適教善教的優(yōu)秀人才進入教師隊伍,助力鄭州美好教育發(fā)展,服務鄭州國家中心城市建設。
二、招聘專業(yè)崗位、名額及具體要求
此次招聘涉及學校34所,招聘人數(shù)414人。各學校專業(yè)崗位需求、招聘資格條件、計劃人數(shù)等情況詳見《2023年鄭州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計劃表》(附件1)。
三、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zhèn)湓瓌t;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
(三)嚴格按照程序,切實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提高招聘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紀檢監(jiān)察等部門和廣大群眾的監(jiān)督。
四、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教育事業(yè);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三)報名時已取得符合崗位要求的畢業(yè)證、學位證、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等相關證件,普通話達到二級乙等以上(語文學科需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在職教師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2021年、2022年畢業(yè)未就業(yè)及2023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報考高中學校必須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具備報考專業(yè)崗位所必需的基礎理論和專業(yè)知識,聘用后能夠按照學校要求及時到崗工作;
(五)具備從事教育工作所需的身體條件(按照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執(zhí)行);
(六)年齡計算截止日期以2023年7月1日為準。例如:35周歲以下是指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從事一線教學工作年限截止到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計算(如從事一線教學工作一年及以上,指截止到公告發(fā)布之日滿一年,且目前仍從事該崗位教學工作);
(七)除基本條件外,還需要滿足崗位要求的具體條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紀檢監(jiān)察機關立案偵查審查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
3.在各級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
4.現(xiàn)役軍人、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試用期未滿的新錄用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以及未滿規(guī)定最低服務年限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5.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職位;
6.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崗位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網上報名
本次招聘考試,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23年7月25日9:00-7月26日17:00。
考生熟悉了解此公告相關內容后登錄鄭州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tǒng)(***s://***.zzrsks.***.**),點擊“鄭州市教育局直屬學校2023年度公開招聘教師”進入網上報名系統(tǒng),按要求填寫個人報名信息并上傳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紅底、藍底、白底均可,照片應為JPG格式)。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專業(yè)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二代有效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人員必須按照本人畢業(yè)證、身份證等相關證件顯示的專業(yè)名稱、個人情況填寫報名信息,如出現(xiàn)考生重復報名、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報虛假信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報考人員需自行下載打印并填寫《鄭州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附件2)一式兩份,在面試資格確認時現(xiàn)場提交。報名申請被接受后,系統(tǒng)將向報考者反饋一個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者查詢報名資格審查結果、網上繳費和成績查詢等事項的重要依據(jù),請妥善留存。
2.資格初審(2023年7月25日9:00-7月27日17:00)??忌鷪竺?,招聘單位根據(jù)招聘資格條件在1日內對報考者填報的信息進行資格初審??忌稍谔顖笮畔?日后登錄原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通過報考資格初審的人員,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未通過報考資格初審的人員,可以改報其他崗位。報考資料不全或電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報考者應及時補充或更換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審查。改報崗位及補充資料時間截止到2023年7月27日17:00。
3.網上繳費。資格審查通過后至2023年7月28日17:00前,考生登錄原報名網站繳納考務費每科30元。未按要求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
(二)注意事項
1.報名人數(shù)與擬招聘人數(shù)比例設定為5:1,達不到要求比例的,根據(jù)招聘單位專業(yè)崗位急需緊缺的需要,經招聘單位及其主管委局申請、市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同意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但不得低于3:1;如降低比例后仍達不到要求的,該崗位招聘名額遞減直至取消。報考者可在網上報名結束后1日內重新選報其他崗位。不愿重新選報的,退還所繳的筆試考務費。
2.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考生自行下載《誠信承諾書》(附件3)填報打印一式2份并手寫簽名。凡發(fā)現(xiàn)報考者與擬聘用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造成的其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3.考生應認真閱讀并全面理解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關于本次考試的公告內容,確定本人符合招聘崗位報名條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試報名條件但進行了網上報名,本人的報考資格、筆試成績無效,已經繳納的考試費用不予退回,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個人承擔。
4.農村絕對貧困家庭和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zhèn)家庭人員報考的,可免繳筆試考務費。其中網上報名提交申請、按規(guī)定上傳本人電子照片并通過資格初審后,于2023年7月25日至7月27日期間與招聘單位聯(lián)系辦理免繳費用的手續(xù)。
擬免繳筆試考務費的報考者應提交以下材料: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扶貧辦出具的特困證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和復印件);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zhèn)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原件和低保證(原件和復印件)。
5.報考者關于資格審查的有關問題,向學?;蜞嵵菔薪逃诌M行咨詢,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監(jiān)督。咨詢電話分別為招聘公告后及附件表格中的電話。
六、考試內容、時間和方法
招聘考試分為筆試、面試、教學技能測試(講課)或筆試、面試、教學技能測試(講課)和實際操作技能測試進行。
(一)筆試
1.筆試采取統(tǒng)一命題,統(tǒng)一組織,統(tǒng)一評分的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
筆試科目為《教育類專業(yè)知識》和《公共基礎知識》兩科,每科滿分均為100分。兩科各占筆試總成績的50%。
博士及副高職稱以上人員參加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公開招聘,可以免筆試直接進入面試,其筆試成績按照相同專業(yè)崗位進入面試人員的筆試平均成績計算;也可選擇參加筆試,按照實際成績計算筆試成績。博士及副高職稱以上人員須于2023年7月26日9:00-27日17:00期間,到擬報考學校現(xiàn)場提交符合免筆試條件的相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一式2份;招聘單位審核合格后,于2023年7月27日17:00前將免筆試人員信息和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送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流動管理處502室。
2.筆試時間為2023年8月4日。具體情況請考生及時關注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告(8月2日-3日發(fā)布筆試有關公告)??忌譁士甲C和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證(或有效期內臨時身份證)在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3.筆試成績在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4.筆試加分條件及審核。
(1)加分條件為:依據(jù)國家、省有關優(yōu)惠政策,繼續(xù)實施相關加分政策。參加鄭州市“大學生村干部”計劃在農村任職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干部,在筆試總成績上加5分;2015年后退役的大學生士兵報考且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在筆試總成績上加5分。大學生村干部、退役大學生士兵已公開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或招錄為公務員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上述人員需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項目服務證書、年度考核表、基層服務單位證明(須地市級項目主管部門加章)、“大學生村干部”合同書和有效身份證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大學生退役士兵需提供入伍、退役證書等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逾期不再受理。
(2)提供筆試加分材料的時間:2023年7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3)提供筆試加分材料的地點:隴海路工人路交叉口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樓502室。
6.促進文明行為。根據(jù)《鄭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要求,鄭州市行政區(qū)域內獲得道德模范、文明市民、優(yōu)秀志愿者等先進人物表彰的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聘用。但需提交相關文件、證書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1份,提交時間與地點同筆試加分材料審核要求,逾期不再受理。
(二)面試與教學技能測試(講課)
1.進入面試的人員,按照與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3:1的比例確定(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若出現(xiàn)末位成績并列超出限定比例時,并列人員一同進入面試)。達不到比例的,經用人單位申請,鄭州市教育局公開招聘領導小組批準,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但不能低于2:1。如降低后仍達不到要求的,該崗位的招聘名額遞減直至取消招聘。參加面試人員名單、面試資格確認時間、面試具體時間、地點等事項,在用人學校等網站上公告,并由各學校通知應聘者本人。逾期不到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筆試有缺考、作弊或一科成績?yōu)榱惴值?,不得進入面試資格確認。
2.資格確認時攜帶:
(1)《鄭州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附件2)一式兩份。
(2)二代身份證(或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
(3)教師資格證、普通話水平等級證。
(4)學歷、學位證書;暫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需畢業(yè)學校院系提供相關證明。
(5)在職教師提供職稱證,本人與專業(yè)相關的獲獎證書或業(yè)績證書等材料,出具現(xiàn)在工作單位同意報考及教學經歷證明。
(6)2023年應屆畢業(yè)生還需提供學生證和《畢業(yè)生推薦表(函)》、在校期間成績單(加蓋“院〈處〉”的公章,《畢業(yè)生推薦表(函)》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
(7)《誠信承諾書》(附件2)一式兩份。
以上證書及材料提供原件1份,復印件2份,并按以上順序擺放。
3.面試與教學技能測試(講課)同時進行??荚囘^程全程錄像。
面試主要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進行,滿分為100分。
教學技能測試主要采取講課形式進行,教學技能測試滿分為100分。如教學技能測試(講課)、實際操作技能測試相結合,講課與實際操作技能測試滿分為100分,講課成績占50%,實際操作技能測試成績占50%。
考試成績在當日考試結束后當場宣布。
考試當天,因參加考試人員放棄等其他原因,導致同崗位參加考試的人員不能形成競爭的(即實際參加面試人數(shù)與擬聘用人數(shù)的比例未超過1:1的),組織現(xiàn)有的應聘人員考試。其考試的成績應達到所在考場所有考生的平均分及以上,方可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增加實際操作技能測試的崗位,其實際操作技能測試的原始成績達不到合格的不予錄取。
(三)考試總成績
應試者的考試總成績在教學技能測試結束時當場公布。
1.無實際操作技能測試時考試總成績計算方法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30%+結構化面試成績×30%+教學技能測試(講課)成績×40%。
2.有實際操作技能測試時考試總成績計算方法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30%+結構化面試成績×30%+試講成績×20%+專業(yè)知識測試(實際操作技能測試)成績×20%。
(四)體檢和考察
體檢按照《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7年修訂)》執(zhí)行,費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因棄權或體檢不合格出現(xiàn)的空崗,不再遞補。
3.考察根據(jù)考試總成績和體檢結論,擇優(yōu)確定考察對象??疾靸热葜饕ㄈ肼毑樵兗暗隆⒛?、勤、績、廉等方面,重點是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態(tài)度、工作實績與工作崗位相關的心理素質等能力。在考察過程中,因個人自動放棄或考察不合格所產生的空缺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五)錄取聘用
1.根據(jù)考試總成績、體檢和考察情況,擇優(yōu)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備案。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學校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按照事業(yè)單位聘用人員程序辦理相關手續(xù)。
2.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自報到之日起開始計算,期間其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新聘用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含試用期)。試用期滿后由學校、鄭州市教育局對新聘用人員進行綜合考核,合格者予以辦理相關手續(xù),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3.在職教師聘用后原專業(yè)技術職稱按崗位設置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其社會保險金從用人單位聘用后計起繳納,聘用前的社會保險金,聘用單位不予負責。
七、紀律與監(jiān)督
根據(jù)《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文件精神,招聘工作由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鄭州市教育局監(jiān)督,對學校組織公開招聘工作中違反人事工作紀律及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guī)程的行為予以制止和糾正,保證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八、其他
(一)考生應認真閱讀并全面理解關于本次考試的公告內容,確定本人符合招聘崗位報名條件并按要求進行報名。如果本人不符合招聘對象或考試報名條件仍進行報名的,報考資格無效,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個人承擔。
(二)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一經發(fā)現(xiàn)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或違反招聘規(guī)定的,按《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進行處理。
(三)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
(四)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監(jiān)督電話:0371—671807210371—6696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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