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深圳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深人社規(guī)〔2019〕9號)規(guī)定,深圳市國家氣候觀象臺擬面向社會公開選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1名,現(xiàn)將選聘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崗位
天文研究崗1名(事業(yè)編制,專業(yè)技術十一級)
二、選聘條件及有關要求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guī);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5.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yè)和技能條件;
6.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符合本公告及《崗位表》所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的,不接受報名: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他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4.近兩年內,在公務員考錄和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聘中存在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
5.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6.未完成教學大綱規(guī)定學習內容的結業(yè)生、肄業(yè)生;
7.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職)畢業(yè)生;
8.非地方班的軍隊院校應屆畢業(yè)生;
9.現(xiàn)役軍人;
10.未經現(xiàn)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深圳市事業(yè)單位在編工作人員;
11.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有關要求
1.報考范圍:符合條件的社會人員均可報考,具體要求詳見《崗位表》。
2.報考專業(yè):報考人所學專業(yè)須與崗位要求一致(專業(yè)是否相符,依據《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附件3)。
3.報考年齡:詳見《崗位表》,報考年齡的計算截止時間為本次選聘公告發(fā)布首日。
4.報考人所學專業(yè)須與崗位規(guī)定的學歷層次相對應,低學歷不能報考要求高學歷的崗位。
5.報考學歷:報考人須在選聘公告發(fā)布之日前取得符合崗位要求的學歷以及學位證書。
6.與崗位有關的其他條件計算時間截至選聘公告發(fā)布首日。
三、選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7月5日。
2.報名材料
(1)《深圳市國家氣候觀象臺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word版、“本人承諾”一欄本人手寫簽名后掃描pdf版;
(2)個人簡歷;
(3)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學位證書;
(4)崗位要求的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專業(yè)技術崗位聘任書;
(5)學歷及學位證書的驗證證明,留學歸國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6)崗位要求的工作經歷證明;
(7)崗位條件要求的其他詳細證明材料。
3.報名方式
本次選聘采取電子郵件報名方式。應聘人在規(guī)定報名時間內將報名材料發(fā)送至szqxrenshi@weather.sz.gov.**,報名郵件主題為“崗位+應聘人姓名”。
4.咨詢電話
座機:(0755)82511569。辦公時間:工作日9:00至12:00、14:00至18:00。
(二)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與報名同時進行,經審查合格者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發(fā)放《面試通知書》。資格審核貫穿聘用全過程,報名資料由選聘單位留存。
(三)面試
面試由主管單位深圳市氣象局組織實施,用人單位深圳
市國家氣候觀象臺協(xié)助,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業(yè)務水平和工作技能,面試成績采用100分制,60分為合格,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對面試合格的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從高至低排序,按崗位選聘人數(shù)1:1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選。面試成績和入圍結果將在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深圳市氣象局門戶網站(***://weather.sz.gov.**/)進行公布。
(四)體檢
取得體檢資格人員帶本人身份證、《面試成績通知單》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張,到指定醫(yī)院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資格。體檢時間及體檢醫(yī)院另行通知。
(五)資格復審和考察
選聘單位將在體檢結束30天內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和考察。資格復審將根據本公告及《崗位表》相關要求,對報名者的報名資格進行復核確認;考察突出政治標準,全面考察擬聘對象的德、能、勤、績、廉以及適應所報考崗位的相關情況,重點考察政治表現(xiàn)。
經考察不合格的,由主管部門或選聘單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資格。
(六)公示
根據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并將擬聘人員基本情況、擬聘崗位等信息在深圳市氣象局門戶網站(***://weather.sz.gov.**/)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七)遞補
因擬聘人員體檢、考察不合格、在公示期間因投訴被取消聘用資格、自愿放棄等情形空出的選聘名額,市國家氣候觀象臺可另行招考,或從面試入圍且面試成績在60分以上人員中按總成績排名順次遞補。
(八)聘用
擬聘人員經公示,沒有投訴、經查投訴不實或投訴屬實但不影響聘用,且不違反關于聘用、回避等有關規(guī)定的,由選聘單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辦理聘用相關手續(xù)。
四、其他事項
本公告未盡事宜按《關于印發(fā)<深圳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的通知》(深人社規(guī)〔2019〕9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本公告由市國家氣候觀象臺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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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國家氣候觀象臺
2023年6月21日